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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青县获评2019年度省级洁净城市
来源:沧州日报 时间:2020-12-14 02:19 编辑:李默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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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获评2019年度省级洁净城市

我市洁净城市已达7个

本报讯(记者袁洪丽 通讯员黄荣荣)日前,省住建厅通报2019年度洁净城市(区)创建评估及2015年度洁净城市(区)复核情况,16个县(市、区)通过洁净城市评估,10个县(市、区)通过洁净城市复核。其中,青县获评2019年度省级洁净城市,任丘通过2015年度省级洁净城市复核。截至目前,我市省级洁净城市达7个,分别是任丘、黄骅、肃宁、海兴、泊头、河间和青县。

青县为深入开展省级洁净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绿化水平,建成区各类绿地总面积约700公顷,绿地率35.39%,绿化覆盖面积760公顷,绿化覆盖率38.4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4.2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6.4%。投资1400万元采购39辆环卫大型作业车辆和100辆电动保洁车,机械化清扫率由2017年的70%提升至95%。垃圾清运更加规范,城区垃圾实现上门收集、18小时保洁、运输过程全封闭管理和无害化处理。

洁净城市创建是推进城市容貌提升、治理城市道路扬尘的有力抓手。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评选洁净城市的相关要求,经履行县(市、区)自评、市主管部门初评、省厅组织现场终评等程序,今年8至10月,省住建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评2019年度洁净城市的县(市、区)进行评估,对2015年度洁净城市(区)进行暗访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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