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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法院调解首例当事人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
来源: 时间:2022-05-09 03:27 编辑:耿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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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青新闻网讯 近日,沧州市海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适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引导当事人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2013年至2020年被告雇佣原告为其从事劳务,共欠付原告劳务费107000元,被告为原告出具欠条一张,后因被告未按约定给付劳务费,原告诉至法院。

法官在审理时发现,本案诉讼标的额107000元虽然超过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额,但是被告对原告的诉求全部认可,只是双方对给付期限存在争议。为了及时高效的解决此次纠纷,法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小额诉讼程序的含义、适用范围以及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益处,并向双方发放了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在原被告双方了解小额诉讼程序后,主动选择了小额诉讼程序,并签署了同意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确认书。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调解意向,后经承办法官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系新民诉法实施后,海兴法院首例引导当事人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通过程序简化,可以说是简易程序的“瘦身版”,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也提升了审判质效,真正体现了公正和效率并重,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人民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文/河青新闻网记者张环麟 通讯员姜鹏程

河青新闻网编辑薛昕宇|频道主编耿硕|频道监制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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