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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法院:原告胜诉,被告送锦旗
来源:原创 时间:2022-06-22 09:36 编辑:耿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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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青新闻网讯  人民法院依法办案,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告为表示感谢赠送锦旗的并不鲜见,但被告送锦旗的还是少有耳闻。6月20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将一面印有“铁肩担道义,依法护民权”的鲜红锦旗,送到沧州市海兴县人民法院法官张汝辉手中,对法官公正办案、为民解忧表示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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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2日,原告在快手app上看到被告发布的草料信息,遂添加了被告何的微信,向其购买了21吨草料,960元/吨,总价20200元,并让其妻通过微信于同年9月12日向被告支付定金500元,于9月16日支付草料款尾款19700元。因被告迟迟未发货,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尽最大努力对案件进行调解。起初,双方意见分歧颇大,原告方都说,调不成就让法院去判吧。但法官深知,调解结案不但有利于执行,而且也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只要有一线希望,就决不能放弃。随后,又找被告向其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讲明利害关系,并耐心倾听被告的意见,同时与原告沟通,并进一步释法明理,最终在承办法官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并于3日内履行完毕,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当书记员问被告“法院让你给了钱,你为什么还要给法院送锦旗”时,被告说:“打官司不在输赢,关键在是否公正。看到法官这样为我们付出,我们都心服口服。”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院干警工作的认可和肯定,也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的生动写照。

文/河青新闻网记者张环麟 通讯员蔡丽彬

河青新闻网编辑孙晓华|频道主编耿硕|频道监制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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