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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法院关于暑期未成年人人身安全案件新问题及建议
来源: 时间:2022-06-28 14:27 编辑:耿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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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青新闻网讯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与接班人,正如梁启超所说少年强则国强,可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安全至关重要。未成年人在校期间有学校教师的监管,学生安全能够得到保障,随着暑期将至,孩子们业余时间颇多,传统的用电、溺水等威胁人身安全的因素不可忽视,但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延伸出许多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网络安全也应给予足够重视。例如网络上的一些暴力犯罪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网络上也时常出现诱骗未成年人心理扭曲的一些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很难引起家长及老师的注意,因此网络安全要引起警惕。

未成年人安全问题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心智发育还不成熟,缺乏辨别能力,缺乏自我辨别及保护意识,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如果缺乏指引,安全知识不足,事后应急能力弱都会对未成年人造成安全隐患。

未成年人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心,攀比心强,但由于经济能力有限很难满足其内心的渴求,于是利用网络超前消费,最终由于没有能力偿还受到欠款人的威胁、身心受威胁,甚至有不敢告诉家人而轻生的情况。

对此,沧州市盐山县人民法院建议——

加强家庭、学校安全教育指导。安全是未成年人茁壮成长的基础,家庭和学校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至关重要,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知识、校园暴力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正确使用电器、燃气安全等必须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学校应开展安全知识大讲堂、安全事故学习教育、安全事故主体板报等,家长也要将安全问题摆在首位多叮咛勤嘱咐。

加强网络监管。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网络时代,网络上的信息良莠不齐,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特征也决定了监管的困难。所以应加强网络立法、网络监管,积极推行网络实名制度,将虚拟的网络社会实名化,让网络行为与现实中的行为一样受到规范与制约,这也是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一种方式 。

未成年人的安全问题涉及面广,生活中处处存在安全隐患,由于未成年人发育不成熟,安全意识不足,缺乏自我保护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要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一个安全的、健康的、绿色的成长环境,努力做到未成年人不受伤害。

文/河青新闻网记者张环麟

河青新闻网编辑孙晓华|频道主编耿硕|频道监制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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