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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司法行政机关举办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培训研讨会
来源:王玎 时间:2022-12-05 11:21 编辑:孙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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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青新闻网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落实《京津冀人民调解协同发展框架协议》,11月16日,由北京市司法局主办,天津市司法局、河北省司法厅协办的“京津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培训研讨会”,以视频方式召开。

会议以“和谐同向 共赢未来——以高质量调解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需求,共商调解工作协同发展之策,提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能力。开班仪式由北京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王群主持,天津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江杰、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金水致辞。会议结束时,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国强作总结讲话。

王金水在致辞中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京津冀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京津冀协调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京津冀人民调解工作框架协议》,坚持同心同德、同向发力,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合作,协作关系日益顺畅,机制运行不断完善,走出了一条统筹谋篇、优势互补、有力有效的协同发展道路,京津冀人民调解协调发展成效显著。

王金水强调,党的二十大对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了新的决策部署,这也为调解工作协同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京津冀三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勇于担当、守正创新、善作善成,下更大气力推动京津冀调解工作协同发展。一是坚持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调解工作协同发展的政治担当。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主动将调解工作融入新发展格局,努力打造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区域样板。二是坚持守正创新,进一步提升联调联动工作能力水平。要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区域一体原则,建立完善跨区域人民调解组织,推进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提升跨区域矛盾纠纷调解能力。三是坚持系统观念,进一步推进调解资源要素一体流动。要加强政策协同、机构协作、业务联动,加强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建立专家调解协作和线上线下联调工作制度,搭建三地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工作平台,实现三地调解工作业务有效对接、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会议分为业务培训和交流研讨两个部分。会上,河北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石家庄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邯郸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交流发言。京津冀三地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协会、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负责同志,京津冀三地各地分会场通过视频参加会议。

文/河青新闻网记者王玎 通讯员李丽坤

河青新闻网编辑孙晓华|频道主编耿硕|频道监制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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