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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石家庄将为不文明养犬行为开“罚单”!
来源:原创 时间:2020-07-20 10:39 编辑:李默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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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青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意识,7月17日,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即日起将在市区范围内针对遛狗不栓绳、粪便不清理、犬吠扰民、一户养多犬、违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常态化教育整治。

 

据了解,各级公安机关、城管部门会加大对居民小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等巡查力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这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将会被开“罚单”:

 

对遛狗不拴绳的,公安机关当场对养犬人进行教育,拒不改正的,对养犬人予以警告并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

 

对粪便不清理的,城管部门依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第15、27条之规定,对养犬人不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对养犬人予以50元罚款的处罚;

 

对违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的,公安机关对养犬人发放《违规养犬告知书》,责令其将饲养的犬只限期带离市区,拒不带离的,由公安机关暂扣犬只,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一户养多犬的,公安机关责令养犬人在90日内将超过规定数量的犬只转让他人或者送交犬只留检所;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暂扣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犬吠扰民的,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对养犬人实施处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石家庄市公安局将对市民举报的遛狗不栓绳、犬吠扰民、一户养多犬、违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等违法行为,由辖区派出所及时进行查处。市城管局对市民举报的养犬人不及时清理粪便行为,城管人员及时进行查处。

 

石家庄市文明办牵头成立了“不文明养犬行为常态化教育整治”领导小组,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养犬市民发出倡议:

 

文明养犬“六要”:养犬要办理养犬证并定期年检;遛狗要栓绳;犬只粪便要及时清理;携犬外出时,要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要加强犬只基本行为训练和监管;犬只要定期免疫。

 

文明养犬“六不要”:不要违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不要一户养多犬;不要让犬只吠叫扰民;不要让犬只在汽车轮胎等他人物品上小便;不要让犬只追随、袭扰、攻击他人;不要携带犬只进入禁止犬只入内的公共场所。

 

文并编/河青新闻网编辑王郭君|频道主编李媛|频道总监贾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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