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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东辉决定逮捕
来源:原创 时间:2021-02-20 04:02 编辑:李默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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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青新闻网讯 保定市易县县委原常委、副县长张东辉(正处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敲诈勒索一案,由保定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敲诈勒索罪对张东辉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文/河青新闻网记者李媛

河青新闻网编辑孙晓华|频道主编李媛|频道总监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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