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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法院:信用卡外借引纠纷,法院调解化干戈
来源: 时间:2022-10-28 09:56 编辑:吴雨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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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青新闻网讯 近日,沧州市海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外借信用卡引起的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二人系亲戚关系。被告因资金周转不开,便向原告借用信用卡一张,进行消费使用。原告考虑到双方的亲戚关系便欣然同意。截止到2022年7月,被告共透支消费22万元,向银行偿还78520元后,剩余款项未能及时偿还。原告为了避免影响自己的征信,偿还了剩余的款项。2022年9月,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向原告借款本金142000元,月息2%,分6个月还清。到期后,经原告多次追要,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故起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亲戚关系,便希望通过调解手段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到被告,被告对借用原告信用卡的事实认可,同意偿还本金,但是不认可偿还利息。法官遂又与原告沟通,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出借信用卡的行为属于法律规定中“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情形,故其与被告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最终,在承办法官不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42000元。   

法官提醒

信用卡是金融机构基于持卡人的信誉额度发放的,是持卡人与银行之间的契约行为,持卡人将自己的信用卡出借他人的行为不仅会造成银行无法对授信风险进行评估,还违反了合同法和有关信用卡的相关规定。持卡人的出借行为属于法律规定中“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情形,因而借贷行为无效,其风险由出借人自行承担。若出借人通过出借信用卡来谋取利息进行多次转贷,还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因此,在使用信用卡时,持卡人要妥善保管信用卡及密码,及时还款,以免影响个人征信。

文/河青新闻网记者张环麟 通讯员姜鹏程

河青新闻网编辑吴雨哲|频道主编耿硕|频道监制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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