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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时间:2020-09-30 10:02 编辑:宋宁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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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青新闻网讯 9月29日,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发布了2020年下半年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

3.驻冀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本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本省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方可认定,不在本次认定范围内。

(三)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10月19日8:00至10月30日17: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其他事项可以登录网站进行查询:

http://jszg.hee.gov.cn/zige/detail/190933/136.html

河青新闻网编辑赵乐|频道主编杨利军|频道监制宋宁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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