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当前位置:首页>石家庄>新闻详情
石家庄市新华区开出全市首张“垃圾分类”个人罚单
来源: 时间:2022-05-15 03:32 编辑:耿硕
分享

ab1b7e932c168f2aa908fafb7cee755.jpg


河青新闻网讯 近日,石家庄市新华区宁安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开出了自2021年5月1日《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特别是石家庄市城市管理七大专项整治行动后的全市首张“垃圾分类”个人罚单。

4月25日,新华区宁安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巡查中发现九中街112号路边树坑内有积存油污、脏水。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并调取监控录像,清晰的发现当事人将生活垃圾用塑料袋包裹后抛撒在树坑中,由于塑料袋破损导致了污水流入树坑的违规事实。执法人员掌握证据后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据《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对其个人做出了罚款五百元的顶格处罚决定。这是全市针对垃圾分类开具的首例个人处罚单。经过批评教育,当事人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接受处罚决定。近日,当事人按程序缴纳了罚款,保证今后一定吸取教训,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坚决改正这一不文明陋习,自觉遵循健康环保生活方式。

5d913c48c050a83fffdef7c4cac8f1b.jpg


据悉,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由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个人有该项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da4f18902cc51bcd5ad789ecd06351b.jpg


下一步,新华区城管局将和辖区各街道办事处继续坚持宣传引导及严格执法,持续加大巡查处罚力度,坚决对垃圾不分类违法行为“亮剑”,不断推动垃圾分类执法工作网格化管理的常态化和制度化落到实处,让垃圾分类文明投放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文/河青新闻网记者张环麟

河青新闻网编辑薛昕宇|频道主编耿硕|频道监制李媛

热点推荐
热点推荐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