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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 雄安推出照章补领“一条龙”
来源: 时间:2022-06-27 07:04 编辑:耿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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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青新闻网讯 为落实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扎实开展“问题解决月”活动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联合新区公安局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2年版)》《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新区实际,以“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解决营业执照及公章同时丢失导致登记难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决营业执照及公章同时丢失,补办照章出现办事“死循环”的问题。

据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照章补领“一条龙”适用于新区范围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及公章同时丢失时。《通知》明确企业投资人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并签字承诺后即可办理。补办营业执照和补刻公章一次申请、同步进行,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

下一步,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担当作为,增强服务意识,聚焦市场主体登记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挥雄安新区先行先试制度优势。

证照补领指南

一、适用情形

在新区范围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及公章同时丢失时适用。

以下情形不适用:

(一)市场主体只丢失营业执照;

(二)市场主体只丢失公章。

二、办理流程

(一)企业登记窗口统一收取营业执照遗失补领、公章补刻申请材料;

(二)企业登记部门、公安部门共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营业执照补制、公章补刻完成后由企业登记窗口(或企业登记服务站)统一发放。

三、申请材料

(一)《补领营业执照、补刻公章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公司提交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补领营业执照、补刻公章的决定(议)或会议记录,合伙企业提交全体合伙人或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关于补领营业执照、补刻公章的决定书,非公司企业法人提交主管部门(出资人)关于补领营业执照、补刻公章的文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提交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关于补领营业执照、补刻公章的决议,个人独资企业提交投资者关于补领营业执照、补刻公章的决定(一式两份);

(三)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投资人身份证(现场查验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报纸公告样张

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报纸公告样张(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不需提交)、公章丢失报纸公告样张(公示五个自然日后方可办理);

(五)章程或合伙协议。

文/河青新闻网记者王明空

河青新闻网编辑孙晓华|频道主编耿硕|频道监制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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